日前,泾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是全区首例用林业碳汇产品来折抵生态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5年1月,被告人时某某在拆除旧门窗时因乱扔烟头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65.12亩,导致7000余株云杉、五角枫等树木被烧毁,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
庭审中,时某某除承诺自行修复受损林地外,还自愿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14.9万元,用于购买林业碳汇产品,以弥补火灾造成的固碳释氧功能损失。此举标志着我区在生态司法实践中首次引入“林业碳汇赔偿”机制,打破了过去仅靠“补种复绿”修复生态的传统模式。以往,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多以补种树木作为修复手段,但受自然条件制约,修复周期长、效果难保障。今年3月,固原市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实施办法》,借鉴外地经验,将生态修复从“植被恢复”拓展至“碳汇功能补偿”,明确林业碳汇损失赔偿的流程与标准,有效填补了生态服务功能赔偿的空白。
未来,我市将以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生态司法+碳汇补偿”机制,推动“林业碳票”制度落地,引导破坏者切实履行碳汇赔偿责任,实现从“破坏者”到“修复者”的转变,助力“双碳”目标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记者 安 磊)